從南方能源觀察獲悉,中石化正著手改革其天然氣銷售管理體制,相關改革舉措已經中石化總部批復且在中石化天然氣分公司內部進行了傳達。
此次中石化擬進行的天然氣管理體制改革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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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華北區、山東區、河南區、河北區、浙江區、云貴區、廣西區、安徽區8大區域天然氣銷售中心及山西、湖南、江蘇、江西4個省級天然氣銷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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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中石化長城燃氣公司與中石化天然氣分公司,實行“兩個牌子、一套人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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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川氣東送天然氣銷售中心、華南天然氣銷售中心的業務職能,主要承擔劃定區域的管道天然氣銷售、市場開發、液態LNG銷售及區域協調職能。
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改革相當于在中石化原有的3大區域天然氣銷售中心的基礎上,新增了11個省級(區域)銷售公司,并對所有銷售主體的職能和業務范圍進行了重新劃分。除了上述改革舉措,中石化下一步還計劃整合現有分布在油田內部的天然氣中下游業務。
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中石化就著手制定改革方案,歷時半年初步落定。按照計劃,相關改革舉措將在今年年中完成。不過,中石化推動該項改革比中石油晚了將近兩年。與此同時,中海油集團層面也正在推進天然氣產業重組,相應的管理機制也將在今年迎來新的變化。
國家油氣管網改革,打破了國內石油公司天然氣產業鏈上中下游一體化的發展模式。應對管網獨立,石油公司往往先改革產業前端的天然氣銷售管理體制,以更好的地實現將資源優勢向市場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