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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華介紹,《辦法》共25條,從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處罰三個環節強化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措施。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劃定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調壓等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同時,對燃氣經營企業、建設工程相關單位燃氣設施保護責任以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明確部門監管職責。燃氣設施保護相關技術標準多、涉及相關行業多、安全技術要求高,需要相關部門在燃氣設施保護工作中保持協調一致。《辦法》第四條規定,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其他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住建、交通、水務等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建設工程涉及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公安、自規、應急、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及消防救援機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
明確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是政府的法定責任,國家《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鄉規劃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辦法》根據《燃氣工程項目規范》《青島市燃氣管理條例》等國家標準、地方法規,具體明確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調壓等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的具體范圍,規定了安全保護范圍內的禁止行為。《辦法》第十條規定,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明確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保護責任。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的主體責任,應當依法做好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和安全運營工作。《辦法》第六、七、八條對燃氣經營企業保護責任做出了具體規定,一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設置燃氣設施防腐(含雜散電流干擾腐蝕)、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對架空管道采取防止外力損害的措施,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并及時更換老化、損壞、國家明令淘汰和達到使用年限的燃氣設施。二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設施突發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燃氣設施安全事故時按照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三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設施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以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四是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推進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設施安全運行監控能力。
明確建設工程相關單位安全保護責任。根據中燃協2024年前三季度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115起燃氣管網事故中,因第三方施工破壞引起的事故99起,占比86.1%,是燃氣設施損壞和事故的首要原因。建設工程中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活動,都可能接觸到燃氣設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應強化建設工程相關單位燃氣設施保護責任。《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五條對建設施工單位燃氣設施保護責任做出了具體規定。一是查明燃氣設施,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明施工范圍內及周邊地下燃氣設施的有關情況。二是制定保護方案,對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三是施工交底,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管道具體位置進行現場核實確認。四是現場監護,工程開工3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通知燃氣經營企業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監護和指導。五是實時監控,推廣使用視頻監控、北斗定位等技術手段,對重要燃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的施工作業進行實時監控。
建立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燃氣設施安全事故具有突發性和緊迫性,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環節。《辦法》第十六、十七、十九條規定,供水、排水、供電、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設施搶修時,要及時通知燃氣經營企業,對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商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因施工原因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者泄漏燃氣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疏散、警戒等防護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通知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搶修。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可能危及燃氣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的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告知燃氣經營企業或者向燃氣行政主管、應急、公安等部門報告。
強化違法行為處罰。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是做好燃氣設施保護工作的有力抓手。《辦法》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對施工損壞燃氣設施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報告和調查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盜竊、毀損燃氣設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安全生產、工程建設、燃氣管理等法律法規,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將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協調推進,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督導相關企業、單位共同做好燃氣設施保護工作。充分利用網絡、電視、戶外大屏、審批大廳等線上線下渠道,廣泛宣傳燃氣設施保護常識,提高社會公眾燃氣設施保護意識。綜合施策,久久為功,全面抓好燃氣安全特別是燃氣管道設施安全工作,堅決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