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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下發《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天然氣相關的主要有放開上游勘探開采,鼓勵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能源輸送設施公平公開開放等,將為天然氣市場化進一步推進和資源有效利用提供法制保障。
國家能源局于4月10日下發《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中,關于天然氣的主要內容有如下幾點:
第一,加快油氣開發,鼓勵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放開上游勘探開采。
石油、天然氣開發堅持陸上與海上并重,加快海上油氣田開發。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應當采用先進技術。國家鼓勵致密油氣、頁巖油、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低品位油氣資源的經濟有效開發,鼓勵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的新理論研究和新技術研發與儲備。在保護性開發的前提下,允許符合準入要求的市場主體參與油氣勘查開采。
據卓創資訊統計,在我國自產天然氣結構中,常規天然氣產量占比約76%,非常規天然氣產量占比約24%。面對日漸增加的天然氣需求市場,非常規天然氣發展潛力較大,尤其是頁巖氣和煤層氣,其有效開發利用將繼續為天然氣市場注入活力。且隨著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油氣勘探開發,尤其是包括外資也可以準入市場,將會進一步提升我國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力度和技術水平,使得天然氣市場化進程得以繼續推進,國家能源安全也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第二,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積極合理發展天然氣,優化天然氣利用結構,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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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源法(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要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是對天然氣在環境保護、能源結構轉型升級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肯定。此前發改委印發《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中提出,2020年要將我國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提升至10%,從目前的天然氣消費來看,該目標屆時達成應無問題。
第三,能源輸送設施公平公開開放,促進管網互聯互通。
電網、石油天然氣管網等能源輸送管網設施應當完善公平接入機制,依法向符合條件的能源生產、銷售企業等市場主體公平、無歧視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市場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接入能源輸送管網。國家加強管網統籌規劃,促進管道間互聯互通。對于天然氣管網的公平公開開放,在《能源法(征求意見稿)》不僅設立了加強管網開放的監督監管,而且還明確了相應的責任。
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成立,此后具體工作逐步展開。2020年4月1日,國家管網公司與中海洋簽署油氣基礎設施項目管理權移交協議;目前已有消息稱,部分接收站、儲氣庫以及管道公司的資產將會注入國家管網公司,資產劃撥工作逐步開展。管網等天然氣基礎設施的公平接入及開放,相信未來將會在天然氣體制改革、國家能源安全、天然氣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發揮長遠的意義。
綜上所述,《能源法(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從天然氣發展的角度來看,在目前國內天然氣體制機制進一步調整、天然氣改革深入推進的背景下,可以說未來發揮的作用將非常值得期待。通過法律約束,為未來天然氣市場化程度的推進,以及建立規范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并實現資源更加有效的利用等,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