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一直是城市安全管理的重點領域。青島早在2015年就出臺了《青島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與之前相比,2月6日起施行的《辦法》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監管體系、進一步明確了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并強調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燃氣設施保護。
《辦法》共25條,從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處罰三個環節強化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措施。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劃定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調壓等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同時,對燃氣經營企業、建設工程相關單位燃氣設施保護責任以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作出具體規定。
《辦法》根據國家標準和地方法規,具體明確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調壓等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的具體范圍,規定了安全保護范圍內的禁止行為。例如,在門站、計量站、儲存站、儲配站、灌裝站、氣化站、混氣站、加氣站、供應站等燃氣廠站的圍墻外1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保護范圍,1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控制范圍。在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爆破、取土、動用明火、傾倒腐蝕性物質等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而在安全控制范圍內,雖然允許進行一些活動,但必須制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保護燃氣設施。這種分區管理的方式,一方面保障了燃氣設施的核心安全區域,另一方面也兼顧了城市建設發展的實際需求。
燃氣經營企業是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的主體責任單位,《辦法》對其保護責任做出了具體規定。企業需設置燃氣設施保護裝置,對架空管道采取防止外力損害的措施,定期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并及時更換老化、損壞、國家明令淘汰和達到使用年限的燃氣設施;制定燃氣設施突發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燃氣設施安全事故時按照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在燃氣設施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以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推進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設施安全運行監控能力。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和燃氣行業的迅速發展,傳統手段已不能滿足形勢需要,《辦法》第七條提到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青島根據《山東省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和《2024年青島市重點推進政務服務“一件事”和城市運行“一個場景”工作方案》的相關工作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全國領先”目標和“管用、好用、實用”原則,建設智慧燃氣管理服務系統。
為確保燃氣設施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辦法》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對施工損壞燃氣設施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報告和調查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盜竊、毀損燃氣設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安全生產、工程建設、燃氣管理等法律法規,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