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總統(tǒng)梅德韋杰夫簽署“關(guān)于對俄聯(lián)邦稅法典第二部分342和361章節(jié)修改法”,提高了石油和天然氣礦產(chǎn)開采稅率。該法規(guī)定,礦產(chǎn)開采稅率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6.5%;從2013年1月1日起提高5.4%。
目前俄石油開采稅率從2007年1月1日起實行,每噸419盧布。俄財政部估算,2012-2013年提高石油開采稅率將增加財政收入2300億盧布。
天然氣開采稅率增幅更為明顯,即從2011年起提高61%,2012年增長6%,2013年增長5.4%。目前天然氣開采稅率從2006年開始實行,每1000立方米147盧布。預(yù)計未來3年提高天然氣開采稅率將增加俄財政收入1800億盧布。
目前俄石油開采稅率從2007年1月1日起實行,每噸419盧布。俄財政部估算,2012-2013年提高石油開采稅率將增加財政收入2300億盧布。
天然氣開采稅率增幅更為明顯,即從2011年起提高61%,2012年增長6%,2013年增長5.4%。目前天然氣開采稅率從2006年開始實行,每1000立方米147盧布。預(yù)計未來3年提高天然氣開采稅率將增加俄財政收入1800億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