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發改委下發《關于規范商品房建設項目燃氣設施工程費收取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精神,昆明市新建住宅商品房項目的燃氣設施工程費,今后將列入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計入房價。
目前,昆明主城區新建住宅小區水、電、通信等設施已進入了商品房價格構成,但煤氣設施配套費依然根據建設成本向業主單獨收取。由于各個小區配套費標準不同,引發的矛盾和意見較多。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就改革新建住宅小區煤氣工程征收和管理問題進行充分調研后,擬定了本《通知》,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于近日正式執行。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的價格(收費)行為,提高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的透明度。為此,市發改委把商品房配套建設費用直接進入房價改革,列入了《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完善形成機制工作方案》予以積極推進。《通知》的出臺,表明昆明市在推行商品房配套建設費用進入房價改革中,燃氣設施配套費正式納入了新建住宅小區商品房的價格構成。
具體來說是,昆明行政區域內的新建住宅商品房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燃氣設施工程費今后將根據工程實際造價,由燃氣企業向商品房開發經營企業協議收取。燃氣設施工程費不能達成協議收取的,則按屬地管理原則,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部門協調雙方企業確定,燃氣企業和商品房開發經營企業不得再向業主收取燃氣設施工程費。
另外,昆明主城區內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設燃氣供氣設施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如果業主需要建設,燃氣配套設施工程費由燃氣經營企業共同測算成本,報市發改委和市住建局審批后,根據工程指導價向住宅小區業主收取。主城區外的其它縣(市)區,相同情況的燃氣配套設施工程費用,相應由當地燃氣經營企業報(市)區發改局和住建局審批。
目前,昆明主城區新建住宅小區水、電、通信等設施已進入了商品房價格構成,但煤氣設施配套費依然根據建設成本向業主單獨收取。由于各個小區配套費標準不同,引發的矛盾和意見較多。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就改革新建住宅小區煤氣工程征收和管理問題進行充分調研后,擬定了本《通知》,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于近日正式執行。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的價格(收費)行為,提高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的透明度。為此,市發改委把商品房配套建設費用直接進入房價改革,列入了《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完善形成機制工作方案》予以積極推進。《通知》的出臺,表明昆明市在推行商品房配套建設費用進入房價改革中,燃氣設施配套費正式納入了新建住宅小區商品房的價格構成。
具體來說是,昆明行政區域內的新建住宅商品房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燃氣設施工程費今后將根據工程實際造價,由燃氣企業向商品房開發經營企業協議收取。燃氣設施工程費不能達成協議收取的,則按屬地管理原則,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部門協調雙方企業確定,燃氣企業和商品房開發經營企業不得再向業主收取燃氣設施工程費。
另外,昆明主城區內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設燃氣供氣設施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如果業主需要建設,燃氣配套設施工程費由燃氣經營企業共同測算成本,報市發改委和市住建局審批后,根據工程指導價向住宅小區業主收取。主城區外的其它縣(市)區,相同情況的燃氣配套設施工程費用,相應由當地燃氣經營企業報(市)區發改局和住建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