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向安徽省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決定于2018年1月至6月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專項整治行動。詳情如下: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關于開展全省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
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縣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委、交通運輸局:
為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決定于2018年1月至6月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圍繞《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兩高”新司法解釋(法釋〔2016〕29號),按照環保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環環監〔2017〕17號)、《安徽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皖環發〔2015〕32號),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提升固體廢物環境監管水平,為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構筑環境安全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以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的重點區域、非法處置固體廢物的企業、非法運輸廢物車輛船舶等為重點,全面摸排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活動,切斷外省向我省非法轉移、倒賣、處置固體廢物利益鏈條,倒逼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運輸企業(單位)和人員守法自律,堅決遏制外省向我省非法轉移、傾倒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多發態勢。
三、排查重點
(一)長江、淮河、新安江等重點水運航道
排查重點水運航道河道、沿岸及主要支流、溝渠等可能的目標場所,碼頭堆放固體廢物的來源,往來貨運船舶固體廢物的來源。對發現非法運輸、傾倒、違規堆存危險廢物(或者其他不明污染物、生活垃圾等)的,要及時保護現場,迅速報告當地政府,主動聯系有資質單位進行檢驗鑒定,查明物質性質、查清物質來源,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立案查處。
(二)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排查工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環評及臺賬記錄中危險廢物種類和數量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危險廢物貯存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貯存臺賬記錄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有無危險廢物流失;是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轉移的數量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接收的數量是否一致;是否將危險廢物委托給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處置。
排查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接收危廢是否履行了轉移聯單制度,實際利用和處置危廢種類、數量是否與聯單一致,其中接收省外危廢轉移的,是否經過審批;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情況;接收的危險廢物是否與產廢單位委托利用處置的種類和數量相符;利用處置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和去向。
(三)生活垃圾填埋及焚燒企業、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企業、城鎮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排查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填埋及焚燒(含垃圾發電)企業、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企業有無接收省外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其中,接收生活垃圾轉移是否履行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規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運處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號)有關要求;接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是否按《固廢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五十九條要求履行了審批手續。全面排查城鎮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污泥種類、產生量、去向、處置等情況。
(四)制磚廠等建材企業
對制磚廠等建材企業開展徹底排查,檢查是否有以綜合利用為名接收外省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行為;對于接收不在企業環評原料來源范圍內的固體廢物的行為,一律視為違法。
(五)可能存在的非法傾倒點
排查可能存在的非法傾倒點,重點是河湖岸灘、廢棄河道、廠房、坑塘、廢棄礦井等。對發現的非法傾倒點,立即追根溯源,立案查處,并做好生態修復等相關工作。
(六)已查處非法轉移、傾倒、處置案件的處理情況
對2017年以來各地已查處的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展開全面梳理,上報案件處理和移交、生態修復等情況。
(七)信訪舉報線索排查
各地對2017年以來的信訪舉報線索逐一排查;同時,設立舉報電話,并在主要媒體公開,對舉報線索逐一登記、限時排查。排查結果在當地主流媒體、網站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8年2月10日前)。各市由環保局牽頭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含省直管縣),分解落實任務,提出具體措施,確定聯絡員,并報送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
(二)排查階段(2018年2月至3月中旬)。對于重點水運航道、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高發地區和群眾舉報線索集中區域周邊的高速公路、國道、省道,認真排查過往貨運船舶、帶有危險化學品標識或者具備運輸危險廢物條件的車輛,查驗運輸手續及運出、接收單位,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依法予以查處。
對2017年以來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危險廢物及其他固體廢物跨省轉移情況、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舉報線索情況等進行認真核查。對存在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去向不明、簽訂虛假協議、私自運輸處置、接收委托處置數量明顯大于處置能力等問題的企業,要認真排查,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依法予以查處。
(三)整治階段(2018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針對排查發現的環境問題和環境隱患,各市制定整改方案,開展全面整治。對排查發現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依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兩高”新司法解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針對排查發現的監管漏洞,完善制度和措施,著力從源頭上加強管控。
(四)總結階段(2018年6月中旬至6月底)。省直有關單位組織聯合督查組,赴各地督導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各市于2018年6月底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環境保護廳牽頭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成立專項打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專項打擊整治工作。各市環保、發展改革、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行動,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確保檢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級環保、發展改革、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在證據固定、提取、監測等方面,充分發揮環保等部門的技術優勢。對查扣的危險廢物等,要交由相關部門進行專業處置,防止二次污染。對疑難復雜案件,要主動商請檢察部門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確保對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線索查實、查深、查透,形成打擊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
(三)廣泛宣傳發動。要利用主流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整治重點和工作目標,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12369”和其他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涉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強大輿論攻勢,切實起到震懾作用。
聯 系 人:省環保廳 程 堃
聯系電話:0551-62376668,傳真:0551-62372578
電子郵箱:531554196@qq.com
聯 系 人:省發展改革委 劉月蓉
聯系電話:0551-62601612
聯 系 人:省公安廳 張明元
聯系電話:0551-62801033,電子郵箱:10825409@qq.com
聯 系 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劉以舜
聯系電話:0551-62871249(兼傳真),電子郵箱:403674868@qq.com
聯 系 人:省交通運輸廳 代如亮
聯系電話:0551-62870365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