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沒有出現在最終版本中的特定功能類,并不是刪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業競爭類一起統稱為商業類。
按照最終央企分類意見的定義,商業類央企是指以經濟效益為導向,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的企業。
最新版本中商業類具體被分為了商業一類和商業二類。商業一類企業則主要是指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也就是之前所說的商業競爭類央企;商業二類企業主要是指主業關系到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或處于自然壟斷行業,經營專營業務,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企業,也就是之前三類版本中的特定功能類。
公益類央企的最新定義是以社會效益為導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的企業,產品或服務價格必要時可以由政府制定,發生政策性虧損時政府給予補貼。
【此前報道】
央企分類改革方案初定112家按功能分為三類
經濟觀察報獲悉,由國資委牽頭制定的關于央企功能界定分類方案的初步意見已經形成,按照國資委的方案,未來112戶央企將被分為三類,分別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和商業競爭類,而且不同類型的央企未來的改革方向也各有重點。下一步,上述方案還需要通過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討論并修改,或將于明年一季度公布。
三類
各界翹首以盼的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現目前已進入關鍵時期,除了一個整體的框架性方案外,還將有數個相關配套方案與之一起公布。而據相關人士透露,相關配套方案目前已由各部委分別牽頭制定并形成了初步意見,例如混合所有制改革由發改委牽頭,央企功能界定與分類由國資委牽頭,完善國資管理體制改革的牽頭單位則是財政部,上述方案經過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討論并修改后,或將于明年一季度公布。
央企功能界定分類方案被看成這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切入點,也被定義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組建兩類公司(國資經營公司和國資運營公司),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推進布局結構調整等多項改革的前置性措施。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表示,分類不確定,混合所有制就很難推行;而且分類的問題還牽涉到考核問題,按照不同的類型制定不同的考核標準,資源與分配就會進行重新調整;此外分類還會決定哪些企業會被合并等。
之前對于央企的分類,社會上也有各種意見。中國建材董事長宋志平此前就主張,現有國企可按國有經濟的功能分類,分為公益保障型和競爭型兩類:公益保障型的是國有企業,競爭型的是國有經濟和非公經濟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這樣問題既簡單又清晰,也便于理解和操作。
據上述人士透露,最終在國資委的初步意見中,112戶央企被分成了三類,分別為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商業競爭類。
對于這個大的分類,國資委內部其實都是一直有共識的。“雖然對外沒有明確表述過,但是國資委對央企這些年進行業績考核一直也是大致按照這個分類來進行的。”李錦表示。
就具體類別的定義而言,按照國資委的想法,以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的,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的央企被定義為公益類的央企,例如中儲棉、中儲糧等;特定功能類的央企則是以服務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行為主要目標,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這其中包括石油石化、電力、通訊等領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軍工企業;而商業競爭類的,則以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兼顧社會效益,共有77家。
目前的情況是,對于公益保障類和商業競爭類國企的分類已經基本達成共識,但是對于特定功能類央企的劃分,特別是這類央企相關業務領域的進一步細化,目前有分歧。
李錦也表示,“這是目前爭議最大的部分。部分類似于石油石化、電力、通訊領域的央企即具有自然壟斷特征,有又公益型、競爭性,內部細分很難。”
上述人士也表示,對于這類業務交叉型央企,其主要業務板塊的特點決定它的類別。
改革方向
作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置性改革,分類改革更希望讓非公資本看到的是一份清晰的圖景,即這三類中央企業中哪些領域或者板塊是未來非公資本有望進入的。因此除了基礎的分類外,這三類央企未來不同的改革方向也顯得至關重要。
上述人士表示,對于公益保障類的企業,國資委的方案是要進一步優化公益保障性業務資源的配置,加快推進主輔分類的改革,剝離非公益性業務,提高公益保障性業務的占比。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益保障類央企中,對政府特許的經營業務,未來將允許符合相關資質條件的非公有資本投資進入,實現股權多元化;對于非特許經營的業務,按照國資委的構想,則向各類資本開放,實行政府購買,而政府需要注意的則是加強對產品和服務質量、價格水平、營運成本、安全生產、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引入社會評價。
而對于外界最為關注的石油石化、電力、通訊等領域18家特定功能類央企的改革,國資委提出,對于自然壟斷類央企,要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的改革,推進網絡分離、獨立運營、放開競爭性業務和環節,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接入。對于網絡平臺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和股權投資等渠道,吸收社會資本參股,在部分網絡環節實行股權多元化;對網絡平臺、軍品生產等特殊業務,實行以成本監管為基礎,依據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定價的機制。
不過,這個說法基本上延續了三中全會文件的內容,并沒有多大的新意。
業內人士稱,這也是整個改革中最有爭議性的部分,對這類企業進行改革的前提之一是分清楚自然壟斷業務和完全競爭性業務。但是這些企業大都業務鏈條冗長,各種業務都有交叉融合,要做一個清楚的界定并非易事。
“所以國資委的文件更多的是一種原則性的表述,不可能界定得那么具體,太具體了企業操作起來有難度,而且容易產生矛盾。”李錦表示。“我還是傾向于外界之前說的需要確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的做法,可以列出具體的負面清單,例如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包括國防安全、經濟安全如戰略儲備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業和關鍵領域;真正的‘自然壟斷性行業’即具有長期規模經濟的行業等可以暫時不對外放開,這樣非公經濟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可以進入的領域或板塊。”他說。
不過,李錦注意到,“積極的一面是,發改委或將于本月發布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對實施特許經營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具備的條件作了規范:包括符合內外資準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具有公益性、長期性、可經營性,風險可分擔等。”“這或將使上述央企中要通過特許經營模式逐步放開的領域具有可操作性。”李錦表示。
此前也有發改委官員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辦法對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而對于外界關注的77家商業競爭類央企的改革,國資委方面的改革方向為,以經濟效益為導向,全面推進市場化的改革。
具體而言,是要加大重組整合的力度,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高產業集中度,努力發展一批國內國際同行業中具有活力和影響力的企業。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淘汰沒有競爭優勢、長期虧損的企業,加快處置低效、無效及不良資產,有序進入具有發展潛力的行業和企業。
此外,上述人士還透露,未來對公益保障類、特定功能類的央企,國資委的態度是國有資本要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對商業競爭類企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國有資本也要保持絕對控股,其他企業國有資本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