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在申請IPO道路上一波三折的環宇燃氣終于如愿以償,成功過會。而在此前的兩次上會過程中,該擬上市公司分別被發審委決定取消審核和暫緩表決。至此,新疆地區已經擁有5家燃氣上市公司,出現了區域性極強的城市燃氣行業企業集中上市的奇觀,這或與證監會發行審核的西部“綠色通道”等扶持政策有關。
2018年4月24日,在證監會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66次工作會議上,新疆東方環宇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宇燃氣)的IPO申請終于獲得通過。該公司的IPO申請,在此前兩次發審委首發審核工作會議上都遭到了擱置,如今一朝通過,或頗有“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三度上會,兩次停擺,環宇燃氣IPO真是一波三折主營天然氣銷售、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以及天然氣供熱業務的環宇燃氣,從2017年6月7日向證監會提交IPO申請資料,此后收到發審委的審核反饋意見,再到2018年1月9日在證監會官網上更新預披露,一切都似乎按部就班,只需靜待上會時刻的到來。
可是,令環宇燃氣沒有想到的是,公司上會的過程竟然如此一波三折。
2018年1月26日,證監會公告環宇燃氣的首發審核被安排在將于1月30日召開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27次工作會議上進行。但是在即將上會前一天的1月29日,證監會發布補充公告,“鑒于環宇燃氣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決定取消第27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取消審核的結果,無異于給環宇燃氣當頭一棒。
一個半月之后的3月16日,證監會發布了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47次工作會議公告,在進行首發審核的對象名單中,環宇燃氣又赫然在列。但是,在3月20日召開的第47次發審委首發審核會議上,環宇燃氣的審核流程尚未開始,發審委員們便投票表決,對公司的IPO申請給出了暫緩表決的決定,環宇燃氣的“二進宮”,又嘗苦果。
可是環宇燃氣對申請IPO的立場堅定不移。在上一次上會整整一個月之后的4月20日。證監會再度公告,在發審委2018年第66次工作會議上,即將第三次審核環宇燃氣的首發申請。最終,在2018年4月26日召開的發審委第66次發審會議上,環宇燃氣的IPO申請終于獲得通過。
雖然環宇燃氣已經成功過會,但是并不代表公司的發行申請材料中不存在可疑之處。據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公告披露,在會議過程中,發審委員們質疑了公司以下幾個方面存在的問題:
其一,環宇燃氣采用相對較為落后的入戶核查方法來確認當期天然氣銷售數量,并結合銷售單價以確認銷售收入。在使用技術設備,實現按流量自動扣款的條件在新疆當地已經具備的情況下,公司卻依然以入戶核查后的平均用氣量估算數來確認銷售收入,那么公司與會代表也就難免要詳細解釋具體的入戶核查方法,以及公司客戶數與當地居民人數的關系了。
其二,環宇燃氣在報告期內的車用天然氣銷售收入存在較大比例的現金交易情形。眾所周知,眾多的現金交易或將為賬外支付、調劑利潤等違規行為大開方便之門,因此解釋一下現金交易的必要性,現金交易是否牽涉到關聯方,以及與現金交易有關的公司內控制度,就顯得必不可少。
其三,環宇燃氣的財務處理上或存問題,可持續發展或也有疑問。例如會計處理前后不一致,在營收呈上升趨勢的情況下,歸母凈利潤大幅下滑,公司的經營環境或也已發生對公司不利的變化。
其四,環宇燃氣業務開展的區域局限性極其明顯,經營范圍僅限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在地區分布上具有“城市管網排他性壟斷”特征的燃氣供應行業,這或許意味著公司未來發展的市場空間極其有限。
其五,環宇燃氣在報告期后與自然人股東楊惠麗發生侵權糾紛,引發了期后的民事訴訟。公司是否與楊惠麗和其他相關股東存在潛在的法律糾紛?這也是個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家燃氣上市公司扎堆新疆,還沒上的是否趕緊去排隊?截至環宇燃氣成功過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原先已經有新天然氣(證券代碼:603393.SH)、新疆浩源(證券代碼:002700.SZ)、新疆火炬(603080.SH)和光正集團(002524.SZ)等四家主營業務為天然氣銷售、供熱及相關設備設施安裝服務的城市燃氣上市公司,加上剛剛過會的環宇燃氣,共計有五家燃氣上市公司,占目前A股新疆板塊上市公司總數的十分之一。雖然作為經濟發展后進地區,其產業結構向資源稟賦較好的行業傾斜本屬無可厚非之舉,但是燃氣行業的極端區域化特征,卻為上述上市公司未來業績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挑戰。
以《投資有道》曾經深入研究過的新疆火炬為例,該上市公司的業務涉及喀什地區的喀什市、疏勒縣和疏附縣縣城,其城市供氣管網僅覆蓋上述一市兩縣,且疏附縣并未實現獨占性的業務覆蓋,與新天然氣擁有三市、四縣、七個地區,新疆浩源覆蓋了一市、四縣、三個經濟區,光正集團下屬的光正燃氣覆蓋14個縣、市和兩個經濟區的業務規模,不可同日而語,或已屬于業務發展空間存疑的范例。可是,本次成功過會的環宇燃氣,其業務僅覆蓋了擁有區區36萬左右人口的縣級市昌吉,在行業獨有的“城市管網排他性壟斷”特征之下,未來如何實現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可能也是一個大的問題。
監管層對于新疆燃氣行業擬上市公司的“寬容”,或許也有一定的道理。可是問題在于,環宇燃氣這樣的區域性且規模不大的燃氣公司都上市了,其它的類似公司會怎么想?類似于業務以烏魯木齊市為主覆蓋全疆(有效控制五區一縣)的新疆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管網覆蓋整個庫爾勒地區一市、六縣、三區的新疆洪通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及控制著五市、兩縣、六個經濟區天然氣管網的新疆新捷燃氣有限公司這樣的企業,是否也應該動手增資改制,然后緊鑼密鼓地張羅申請IPO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