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證會時間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1:00時(北京時間)
二、聽證會地點
烏魯木齊市益民大廈綜合辦公樓一樓128會議室(地址:水磨溝區準噶爾街299號)
三、聽證方案要點
按照國家“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此次理順天然氣價格機制工作包括:核定分類用戶配氣價格;理順分類用戶銷售價格;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建立氣源采購和銷售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同時配套調整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
(一)核定分類用戶配氣價格(城市燃氣銷售企業在城市管網配送環節的中間價格)
天然氣配氣價格由天然氣配氣定價成本、準許收益、稅金三部分構成,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其中:核定居民用氣配氣價格為0.52元/立方米;核定集中供熱用氣配氣價格為0.11元/立方米;核定工商業用氣配氣價格為0.78元/立方米。
(二)理順天然氣分類用戶銷售價格
分類用戶銷售價格=當期氣源采購價(以新燃集團2022年實際采購價格為基期)+分類用戶配氣價格。
1.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按照“一次聽證、分步理順”的原則,第一階段(2024年)在1.37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同向順調0.13元/立方米,調整到1.50元/立方米。
2.集中供熱用氣銷售價格采用“一次確定終端銷售價格、分步實施”的原則,第一階段(2024年)在1.37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同向順調0.33元/立方米,調整到1.7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由2.25元/立方米調整為2.50元/立方米,較現行價格上漲0.25元/立方米。
(三)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階梯用氣量設置為一、二、三檔,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對應的分檔氣價比價為1:1.2:1.5。即居民生活用氣第一檔0-300立方米/年,獨立采暖(壁掛爐)用氣第一檔0-2700立方米/年,執行基礎氣價;居民生活用氣第二檔300-360立方米/年,獨立采暖(壁掛爐)用氣第二檔2700-3000立方米/年,累進加價1.2倍;居民生活用氣第三檔360立方米/年以上,獨立采暖(壁掛爐)用氣第三檔3000立方米/年以上,累進加價1.5倍。
(四)建立氣源采購和銷售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
1.聯動范圍。價格聯動范圍為居民、集中供熱、工商業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2.聯動方法。當上游天然氣價格調整時,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原則上按“實施聯動后的天然氣銷售價格=基期天然氣綜合采購價格+價格調整額+配氣價格”方式計價,實行動態同向調整,漲降同頻,不可只漲不降。
3.聯動公式。上下游價格聯動調整額=(調整期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基期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1-供銷差率)。
4.聯動周期。對居民用氣、非居民用氣設置不同價格聯動周期。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調整周期原則上不少于1年;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調整周期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
5.啟動條件。在聯動周期內,居民用氣氣源采購價相比上一周期跌漲12%及以上,啟動價格聯動機制。銷售價格聯動調整額上、下限為0.1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氣源采購價相比上一周期跌漲10%及以上,啟動價格聯動機制。氣源采購價變動幅度未達到啟動條件時,終端銷售價格不作調整,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加或沖抵。當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變化超過下限時,銷售價格按下限調整;當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變化超過上限時,銷售價格按上限調整。超過上、下限時,未調金額暫由燃氣銷售企業留存或承擔,納入下次聯動調整時累計計算(國家及自治區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明確配套措施
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就規范燃氣經營企業收費行為(免費更換到期損壞的計量表、自閉閥、軟管)、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推動管銷分離氣源采購模式建立、精準補貼重點群體(對低保人群優惠政策、贈送氣量)措施建議,同步聽取調整烏魯木齊市非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意見建議。
四、成本監審的辦法和結論
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有關規定,遵循合法性、相關性、合理性原則,嚴格履行書面通知、資料初審、實地審核、意見告知、出具報告等程序,市發展改革委開展了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經審核,2022年度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定價總成本為416180965.43元,單位成本為0.18元/立方米。
五、聽證人、聽證會參加人、旁聽人員名單
(一)聽證人(5名)
呂鵬飛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史 強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康利民 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史 芳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馬曉娣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成本調查監審科科長(四級調研員)
(二)聽證會參加人員(30名)
1.消費者(12名)
王忠山 新疆合盛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祁 磊 新疆山水林草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 智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中學教師
譚新林 新疆中科凱利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努爾比亞·葉曼布都拉 烏魯木齊縣托里鄉白建溝村農民
斯砍迪爾·尼亞孜 無業
迪努爾·塔斯肯 烏魯木齊市種苗場工作人員
李守疆 烏魯木齊米東區輝煌釣具經銷部銷售經理
馬國棟 新疆雪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巴哈達古麗·玉素甫 退休人員
劉新華 新疆新大新服裝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 麗 自由職業者
2.市人大代表(1名)
普魯加甫 新疆建盈律師事務所主任
3.市政協委員(1名)
陳 平 新疆聚廣律師事務所主任
4.專家、學者(4名)
雷 霆 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楊曉嶸 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總工程師
商植棟 北京市煤氣熱力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新疆分院副院長
王 寧 經濟研究領域專家
5.經營者(4名)
侯克江 新疆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趙 薇 烏魯木齊中石油昆侖鑫泰燃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孫 佳 烏魯木齊市熱力集團有限公司審計風控部部長
譚 艷 新疆和融熱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6.其他利益相關方(4名)
潘 晶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經建科科長
黃 艷 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師
楊志剛 中國石油天然氣銷售新疆公司銷售部部長
楊 斌 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紅雁池分公司經營副總
7.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4名)
王 新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
張海龍 烏魯木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經濟運行科副科長
于志友 烏魯木齊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長
韓小軍 烏魯木齊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
(三)聽證會旁聽人員(5名)
沙 燕 中國石油東方公司公管中心烏魯木齊分中心科員
王紅艷 烏魯木齊河東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出納
陳 露 烏魯木齊市高新區伶俐航空幼兒園園長
尚子祺 地鐵建設工程師
何章毅 新疆和融熱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特此公告。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