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采暖季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間(即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省級定價的貴陽市城區及與其共用同一配氣管網區域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不做調整,即第一、二、三階梯價格分別為2.61元/立方米、3.06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
市縣定價且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參照省級定價區域認真做好當地居民生活用氣保供穩價工作。新接入長輸管道的區域,應結合氣源來源和采購成本變動情況及時理順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有效釋放降價紅利。其他尚未接入長輸管道以LNG為氣源的區域,因采暖季LNG價格上漲增加的采購成本可留存至后續聯動周期適時疏導。
省發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氣企業與各燃氣企業要切實履行民生用氣保供穩價責任,堅持天然氣購銷合同的基礎保供作用不動搖,全面嚴格履約,共同維護好全省供用氣秩序。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然氣市場供需形勢和價格變化,加強天然氣購銷合同尤其是民生用氣合同履約監管,對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于涉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