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改委表示,近年來,隨著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河北省“氣代煤”、禁煤區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的強力推進,河北省天然氣市場發展迅速,需求快速增長,供需矛盾日漸突出,特別是冬季用氣高峰保障供應的壓力越來越大,給全省天然氣保供工作帶來諸多挑戰。全省上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民生用氣保障擺在重中之重位置,有力保障了全省天然氣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精準預測天然氣需求
一是研判形勢,摸清底數。詳細摸清天然氣用戶需求情況,認真分析工業用氣、商業用氣、公交和公共事業用氣,冬季采暖和居民生活用氣比例,做到統籌兼顧,并結合歷史數據,用氣習慣等預測天然氣需求。
二是加強協調,完善機制。建立與有關部門、天然氣資源供應企業和城市燃氣經營企業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天然氣供需平衡銜接和日常調節,統籌當地天然氣運行保障工作。加強煤電油氣綜合協調,提前制定用氣高峰時段聯調聯供方案,引導用戶實施能源合理替代,緩解天然氣供需矛盾。建立天然氣資源供應企業和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參與的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和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能源、住建、環保、氣象、安監等相關部門的政策溝通聯動,完善會商機制,及時了解政策變化,掌握“氣代煤”、鍋爐改造新增用戶臺賬,超前了解掌握有可能影響天然氣平穩供應的上游資源緊張、自然災害、極端天氣、突發事件等情況,并做出妥善預警處置。
三是強化溝通,信息共享。強化合同管理,天然氣資源供應企業、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應與所有非居民用戶、新增用氣建設項目單位簽訂供氣合同,把合同作為規范供用氣行業的基礎和依據,做到先有合同再保供氣,常規用戶供氣合同須約定年度供應總量和峰谷期供應量,可中斷用戶供氣合同須約定中斷時段、持續時間及中斷供應量等。
多措并舉落實氣源供應
一是全力增加主渠道供應。積極向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部委匯報溝通,并與三大油等氣源企業持續深化戰略合作,爭取采暖季新增氣量更多向河北省傾斜,并緊盯供用氣合同及時足額簽訂并落實到市縣、企業。
二是努力提升自產自采能力。鼓勵省內供氣企業在國際市場購買LNG資源。
三是支持省內企業加大煤層氣、生物質制氣等生產能力,優先保障省內民生用氣需求。
穩定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是嚴格執行天然氣門站價格。2018年6月10日實現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并軌,非居民用氣供需雙方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目前國家規定河北省基準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84元。
二是嚴禁對居民限購限供行為。供暖季各天然氣供應企業要對居民用氣“保量保價”,不得對居民限購限供變相漲價,切實保持供氣價格穩定。
三是嚴格落實“煤改氣”價格支持政策。通過管道天然氣供農村煤改氣采暖用氣按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執行,不準上浮。對農村居民煤改氣采暖用氣銷售價格,按當地城鎮居民用氣價格執行,并執行階梯氣價一檔標準。目前河北省各市綜合配氣價格在每立方米0.8元-0.96元之間,其中居民配氣在0.63元左右、非居民在1元左右。居民一檔氣價在2.66元左右,其中廊坊最低2.47元,定州最高2.77元,河北省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實政府指導價,最高的是張家口3.41元,最低的是邯鄲2.88元。
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地熱資源
一是按照自然資源部門印發的《河北省地熱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結合全省地熱資源賦存條件,積極配合做好地熱資源勘查勘測、開發范圍劃定、地熱水動態監測、關鍵技術研發等工作,大力推行取熱不取水技術,促進全省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步入規范有序、科學合理、持續高效的良性軌道。
二是支持有實力、有技術的大型企業和各方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模式開發地熱資源,參與地熱資源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建設,創新提高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搭建地熱井監測管理平臺,對地熱供暖項目進行實時監測,嚴格規范環保監管工作,保障河北省地熱產業健康發展、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