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包頭是漲是跌?
為加強天然氣輸配環節價格監管,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結合我區實際,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天然氣定價管理辦法》、天然氣定價成本監審結論和增值稅稅率下調等騰出的氣價空間,內蒙古調整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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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包頭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06元/立方米(含稅),非居民銷售價格為2.30元/立方米(含稅)。
自治區發改委明確:
1.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范圍(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為學校、幼兒園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向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開展養護、托管、康復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用氣,城鄉社區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氣。具體學校以教育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認定為準,社會福利機構和城鄉居委會公益性服務設施以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認定為準。
2.天然氣價格中包含到期或故障燃氣表的更換或維修(僅限居民用戶室內燃氣表更換或維修,不包含其他設施)。
3.銷售價格均保留到分。
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以往與本通知銷售價格水平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