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天然氣有限公司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關于理順我省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陜價商發[2015]63號)和《商洛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商政價發[2015]38號)文件精神,理順商洛市天然氣價格,對商洛市非居民用氣價格進行調整。
在接到省、市調價通知后,商洛市天然氣有限公司積極應對,對全市非居民用戶用氣情況進行調研,從引導消費和解決供需矛盾等方面考慮,6月24日對商洛市非居民用氣價格進行調整。
居民類用氣范圍包含居民生活、學校(含幼兒園)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等用氣(不包含集中采暖用氣),價格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定價格2.2元/M3;
除居民類用氣范圍外的其它用氣范圍為非居民類用氣范圍,價格調整為3.25元/M3;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價格調整方案現已報市物價局待批。
本次商洛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工作,是落實國家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舉措,對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利用效率、保障安全供應,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優化能源結構具有重要意義。來源: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