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記者彭嵐 通訊員陳玲)11月16日,地鐵7號線新華路站工地作業損壞天然氣管道,一時道路裂開、濃煙沖天的鏡頭,相信有不少市民記得。武漢已經發生多少起此類事故,卻很少有人記得。昨日,武漢市城管委召開冬季燃氣安全管理會議透露,盡管事故多發,各管道燃氣企業與某些工程建設、施工單位,簽訂一紙安全協議,并不容易。
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管道燃氣企業對所轄區域內的市政工程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道,負有安全保護責任。一旦發現管道通過區域有挖掘、維修等道路施工,應主動與工程建設、施工單位聯系,與之簽訂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協議,向施工方提供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線的線路圖等資料,并要在管道上方設置臨時警示牌,提醒施工單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在施工進行到關鍵節點時還要現場監督。而協議另一方的施工單位,要與燃氣企業配合,依據后者的資料,在保證燃氣管道安全的前提下規范施工。
記者查詢發現,截至目前,今年武漢發生的挖掘導致燃氣泄漏事件至少已有10起,幾乎每月1起。今年10月,武昌南湖一工地施工單位將上門簽署安全協議的燃氣企業工作人員拒之門外,依據自有圖紙施工,最終因數據誤差導致燃氣管道被挖破。同月,沌口一工業園燃氣管道因施工被挖破,施工單位也未與燃氣企業簽署安全協議。事后,兩起事故的施工單位,各自被罰款5萬元。
在昨日的燃氣安全會上,燃管部門負責人表示,武漢各管道燃氣企業要主動上門與道路施工單位簽署安全協議,要舍得跑腿、舍得磨嘴皮子。而施工單位如果推諉、甚至拒絕,因此產生燃氣泄漏事故,這種行為不但要罰,還要重罰。“這一紙安全協議,不能等。”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