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前晚宣布,從下月1日起全國上調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4元。
本次天然氣提價不搞一刀切。譬如對化肥生產所需用氣價格此次不作上調,何時上調及上調幅度由國家發改委擇機另議。作此安排,穩農、扶農的政策用心不言而喻。其次,對事關城鄉居民公共服務類用氣,政府在上調氣價的同時將提供專項財政補貼,以盡量減輕民眾支出負擔。
本次提價還兼顧了一定的靈活性。國家發改委確定的0.4元/立方米的上調價只是政府封頂價。實際上調幅度是否達到0.4元/立方米上限,允許供氣方和用氣城市作一定程度的討價還價。
還有,本次提價以2012年全國總用氣量1200億立方米作為基數,不以今年全年預計總用氣量2200億立方米作為提價基數。
城鄉居民生活氣價,目前同樣處于價格倒掛狀態。但對這部分虧損成本之消化,以及從鼓勵居民節約用氣的政策目標出發,參照目前部分城市的試點做法,主要通過試行階梯氣價進行逐步消化。由于試點效果總體好于預期,八成以上城鄉居民家庭用氣負擔并未增加或增加有限,國家發改委日前已作出居民階梯氣價在年底前推廣到全國的決定。
氣價改革已醞釀多年,因利益牽涉面過大一直決而難行,直到經十八大定調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定音后適才最終下刀。繼而,天然氣價改“三步走”方案出爐施行,并力求在2013-2015年間分3年小幅上調到位。本次上調屬于“三步走”之第二步,繼續遵循“小步快跑”的能源價改原則穩妥推進。
天然氣提價乃至整個能源價改一旦遞次推進,難免會對生產生活帶來一定影響。但此領域價改能夠理順能源價格及價格形成機制,實現能源市場化配置,利用能源價格杠桿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等一系列關聯性改革皆難以有效推進。故而,能源價改實乃其他改革的前置條件,盡管陣痛難免,但必須當機立斷、忍痛而行。
拿天然氣價改為能源價改開道,乃決策層之深思熟慮:
其一,它將率先理順不同清潔能源之間扭曲的價格生成關系。眼下,光電和風電已形成產業規模,卻因使用價格過高,企業普遍棄之不用或盡量少用,加劇了光電和風電的人為過剩。要想打破和終結這一惡性循環,把業已形成產能的光電和風電充分利用起來,最終實現單位產值構成中天然氣、光電、風電使用成本的大體平衡,提高天然氣價格乃必須之舉。
其二,由于歷史所形成的天然氣價格過低,導致各類高能耗企業紛紛“以氣代煤”,消極應對政府的減排約束。如是,既可輕易完成政府下達的減排任務,亦規避了耗資不菲的實質性節能技改,還巧妙避免了企業被政府直接關閉的短期風險。許多情形下,地方政府對企業投機取巧式的減排“小聰明”并非沒有洞察,而是囿于共同的利益需要視而不見。因為,在一定時期內容忍一部分本地落后產能“苛延殘喘”,至少能避免地方GDP下滑過于難堪。但對整個國家,由此卻人為延緩了結構調整應有進度。所以,提高天然氣價格,旨在撬開地方不顧大局所凝積而成的局部利益“塊壘”,以價格杠桿倒逼各地產業升級。
盡管天然氣價改可收獲之利遠大于其伴生之弊,可在實際操作中,仍要防止地方對該享受補貼的企業搞短斤缺兩。此外,雖說居民用氣價格倒掛主要靠階梯氣價消化,但仍要防止地方偷偷搭車漲價向民眾轉移“氣改”成本。各級發改委作為法定價格監管機構,理當對“氣改”加強監督問責,盡量避免此項改革“漏氣跑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