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王鈺 記者 張源源)兩名男子冒充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使用簡單粗暴的手法改造燃氣管道,給用戶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近日,兩人因為涉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雨花臺區(qū)法院受審。
去年9月,雨花臺區(qū)西善橋附近一個小區(qū)正進行燃氣管道改造。唐某、張某認為找到了“商機”,找來高音喇叭,買來藍色工作服,自稱是燃氣灶具公司專業(yè)人員,在小區(qū)里吆喝“改裝天然氣”。
生意很快上門。一名老人要求改裝管道燃氣,兩人來到老人家中后,將使用煤氣包的灶具接管改成了通管道煤氣的接管,然后直接將進氣總閥強行打開,并接上燃氣管道。為了檢驗是否漏氣,兩人還用打火機點著燃氣檢查了一番。事后兩人收了老人340元。接下來的幾天里,兩人又用同樣手法為另3戶居民改造了管道。
據(jù)悉,燃氣總閥接入用戶,應該再設一道閥門,這樣用戶長期不用燃氣時可以將閥門關掉,確保不會漏氣。而燃氣公司專業(yè)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唐某、張某的改造手法簡單粗暴,時間長了很容易導致燃氣泄漏,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燃氣公司隨即報警,兩人很快被抓獲。
近日,兩人因涉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調查顯示,唐某此前曾是一家熱水器公司員工,接受過天然氣改造培訓,也清楚自己的做法給用戶帶來安全隱患。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構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建議,對兩人處以3—4年有期徒刑。
法庭未當庭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