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統一部署,各地住建、發改、國土、質監、安監、消防以及其他市政公用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燃氣管道安全監督檢查責任和管道保護相關工作,建立工作機制,完善制度措施,加強協調聯動、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發改、國土、住建等部門從項目立項、可研、規劃、工程勘察、開工許可等環節加強協作聯動,認真審查審核,避免造成新的占壓和安全隱患。安全監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責任,質監、氣象、公安消防等部門認真履行特種設備、雷電檢測、極端天氣和消防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住建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加大工作協調力度,切實幫助和解決城鎮燃氣管網經營單位在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在城鎮建設中,涉及燃氣管線改遷的,將及時組成政府部門和企業工作協調小組,研究制定改遷方案,保障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
各地將認真分析研判轄區內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形勢,從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管網占壓、交叉、老化、腐蝕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入手,分片、分區、分點,突出工作重點,認真進行再排查、再治理、再督查。重點排查公共區域、人員密集場所交叉穿越的城鎮燃氣管網,城市涵洞、暗管等密閉場所的泄露檢測報警裝置等,特別是對市區運行時間長、老化腐蝕嚴重、跑冒滴漏的城鎮燃氣管線,以及城市建設中與管線交叉作業的場所進行重點梳理排查。
青海各級各部門將在全面、深入、細致督查檢查的基礎上,加大隱患整改治理力度,對所有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建立整改檔案,實行閉環管理,全面整改。對安全隱患要求立即整改,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問題嚴重的將責令企業停產整頓;重大隱患將實行政府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對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或企業整改解決有困難的,要提出解決方案逐級上報,或由上級政府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