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 |
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嘉興市港區天然氣有限公司: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省級門站價格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229號)文件精神,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氣企業(或城市管道運輸企業)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38元調整為2.13元,居民氣價不作調整,門站降價的空間全部用于下調非居民氣價?,F就調整嘉興市區及港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嘉興市區及港區非居民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2.83元/立方米,用戶具體銷售價格按原合同約定同步同幅調整。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煤改氣價格政策不變。 二、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燃氣經營企業要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優化服務質量。執行中碰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