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南方能源監管局在廣東省選取了36個處于核準、建設、投產運營等階段的天然氣發電項目,開展了天然氣發電項目規劃、政策落實情況專項監管。根據監管情況,南方能源監管局于近期發布了《廣東省天然氣發電項目規劃 政策落實情況專項監管報告》。
《報告》披露了部分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未達到核準文件要求的供熱標準及“核建不一”,個別天然氣項目審批手續不完備,部分天然氣發電項目建設進度滯后以及未按要求及時簽訂天然氣購銷合同等問題。
《報告》要求相關項目業主要認真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于發展熱電聯產的規定》,確保熱電廠與熱力網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投入使用,以保障規劃目標和能源效率的實現;應按照《天然氣利用政策》(發改委15號令)的規定,進一步落實天然氣購銷合同簽訂工作,以保障發電與燃料供應的協調;完善項目開工前的手續,并按照核準文件要求建設項目,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內容,確需變更的,應取得相關部門同意調整的批復文件。來源: 中電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