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業主關心的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及5400余元的燃氣初裝費和熱計量設施費,海港區房管局答復稱,經向區物價局查詢,該小區的物業費收取已嚴格按規定標準執行。因小區綠化未完善,物業費下浮10%。同時,要求物業公司電梯費、二次加壓費按照最低標準收取。
《秦皇島市共用住宅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高層住宅按3%計提公共維修基金,多層按2%計提公共維修基金。該項資金屬專項資金,由市房產局監管,嚴格按照維修基金的使用辦法,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在共建設施保修期過后用于小區共建設施的大中型維護。
房管部門提供的預算本身沒有包括燃氣初裝費和熱計量表費用,攔標3464.11元/平方米和平均銷售價格3454元/平方米中也沒有包含,兩項費用沒有計入預算和房價,需單獨交納。
同時,有業主提出今年供暖期未入住能否不收取或減免一部分暖氣費,區房管局表示,熱力公司規定,第一年必須全額收取,開發單位只是代收。熱力公司出具正式發票。另有業主認為太陽能熱水器強制安裝且位置不合理,經了解,太陽能安裝是由市建設局按照《關于執行太陽能熱水系統與民用建筑一體化技術的通知》要求統一安裝。個別安裝位置影響開窗,業主驗房時可向開發單位提出調整位置。
此外,海港區政府領導已調度區市政公司加快建設進度,先對道路進行平整鋪墊,確保居民出行。三家開發單位承諾,嚴格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據悉,11月12日上午,已到市規劃局說明情況,不合格的地方會在建設景觀時進行整改。目前,海港區房管局等部門正在業主積極協商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