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同一會展項目除每年可申報一個扶持項目以外,每年累計獲得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成功引進(申辦)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認證,展覽面積在2萬平方米(或以上)、參展企業在300家(或以上)的國際級展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究竟資金扶持對于展會是否利大于弊,業內人士各抒己見。
利
政府性贊助效果明顯
中國會議酒店聯盟常務副會長 武少源
政府通過出臺政策來扶持展會項目屬于一種傳統的做法。這在北京、成都、上海等城市都已經使用,也已經吸引到很多國際展會落地中國。對于一些國際展會,其本身就已經在市場化運作了。如果地方政府需要吸引該展會到該城市舉辦,就必須提供一些優惠政策。這種政府性的贊助也是市場化的一種。企業應該充分利用這些政策優勢來使展會的效益達到最高。
吸引與本地產業相結合的會展項目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陳澤炎
此前東莞市對于展會進行了一些梳理,取消了一些效益差的展會。而此項政策是在取消部分展會的基礎上,政府加強對于高效益展會的支持引導。這些支持性政策意在吸引國際展會落戶當地,類似于“招商引資”的一項舉措。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吸引國際展會項目時要進行篩選。并不是所有的國際展會都能夠給本地城市帶來足夠大的經濟效益,只有能夠與當地產業結構相關的國際展會才能夠真正拉動地區經濟的發展。
弊
政策需落地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會展經濟與管理系副教授 高凌江
政府的扶持政策是從會展經濟綜合效益考慮,并不是單單從某一個會展項目而言。政府通過政策的出臺,對于地方會展業表示支持的態度,這是可行的。但是最關鍵的是,這些政策能否落實。如果事情僅僅局限在政府出臺了這些政策,而地方沒有能力申請到相關規模的國際展會項目,那么這些政策也只能是空置。
引導應避免成長期行為
北京聯合大學旅游經濟系會展專業副教授 王春才
由于國際級的展會對于城市的帶動效應比一般展會要高很多,同時,國際展會的落地也成為城市面向國外進行宣傳推廣的好機會,因而,地方政府鼓勵吸引國際展會。政府出臺政策應該是對一定層次、規模的展會進行引導,給予這些展會更好的發展機會與平臺。但是,政府對于展會的支持應該止步于引導階段,不應該直接插手展會項目的具體操作。并且這些政策性的引導也不應該是長期政策,在適當時候,政府應該放手市場。